打理身後事 除戶登記是關鍵!

發佈時間: 2018-04-05 20:14:3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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聯合新聞網 【圖片與文字提供_退休好幸福、摘自/《不動產問題,熟年知多少?》(趙坤麟、趙育頡著/馥林文化)】 編按:作者趙坤麟為熟年平臺專欄作家。國家特考合格土地登記專業代理人,及普考合格不動產經紀人,現任地政士事務所負責人,趙育頡為其助理。 當一個人去世後,留下的房屋、銀行存款、股票等財產,在未申報遺產稅之前繼承人是否可以動用?因為辦理後事、尋覓一塊風水寶地將花費不少費用,如果不能動用被繼承人所留下的財產,繼承人可能一時無法拿出錢來,或是為了繼承人要各別要拿出多少費用而引發爭端,這個問題常常讓繼承人感到困擾。 其實,在未向戶政機關申報被繼承人除戶登記之前,繼承人是可以先動用或挪用被繼承人的銀行存款等動產,但在提領時千萬不要向銀行人員表明被繼承人已過世的事實。當你說出被繼承人死亡事實,銀行承辦人員依規定該帳戶即時將被凍結,會讓你當場無法提領,需要等到申報遺產稅後,經核定有遺產稅或免課遺產稅,將遺產稅應納稅款繳完後,向國稅局換發遺產稅繳清證明書或經核發免稅證明書,繼承人才可以依遺產分割協議或按應繼分向銀行辦理繼承事宜。 除此之外,存款金額雖然有事先提領而明顯變少,但向國稅局申報遺產稅時應以被繼承人死亡日的餘額為主。 先辦理交割手續 曾有一名客戶黃美莉(化名),因妹妹小英突然過世,立即從美國回來處理妹妹的後事和遺產繼承事宜。但小英沒有結婚且無子嗣,銀行存摺10多本之外,上市股票竟然高達70多支來自不同公司,遺產處理起來十分耗時。但黃小姐回來辦理喪事時間有限,於是委託我幫忙處理。 原發文處:http://pse.ee/5NU4K