契約實務講座  第四講 和做得到的人簽約

發佈時間: 2000-11-06 10:27:2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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契約實務講座 不用說,大部分的人,或多或少均有簽約的經驗,只是對多數人而言,契約書面不過是一個形式,並不是那麼重要,甚至認為撰約,簽約是人人可以自理、無師自通的。殊不知,契約是法律實務中最困難的,也是法律預防最重要的起點。本專欄聘請大師級的專家為讀者開講,相信您對契約的學問必有另一番更深層的認識。第四講 和做得到的人簽約 △我們常常聽人家說:「男怕入錯行,女怕嫁錯郎」,事實上|「簽約最怕到頭來夢一場。」 △如果和做不到的人簽約,就會像我們第一講所提到的一樣,千紙契約也不如一張衛生紙。換句話說,「和沒有履行契約能力及誠意的人簽約,恐怕只有白忙一場。」 即便是滿懷誠意,然而光是有「心」,但卻無「力」,也是「無三小路用(台語)。」況且,「輕諾則寡信,答應的再早,再好,倘若做不到,一樣枉然。」所以,簽約時,衡量自己做不做得到,也搞清楚對方有沒有能力及誠意履行契約上的義務,才是首要。 △不過,「在商場上,有時候,有些人會利用『展現高度誠意』的方式,來掩飾自己履行能力的不足。」我想說的是,「有多少『實力』,才端出多少『誠意』的人,比較實在。」「當一個人嘴巴講出來的誠意,和他實際所擁有的能力不成比例時,您就要小心了。」「很多人簽約受騙,原因之一,就是只聽其言,而未觀(探)其行(情)。」 △可是,話說到這裡,應如何判斷對方是否係「做得到的人」呢? 我認為,對方的資產及財務狀況,是您評估他有無能力履行契約,通常上很重要的指標之一。「檢視一個人的誠意,要從對方的實力或提供給您的擔保有多少開始。」照這樣推演下去,當然:「徵信,恐怕是未來的交易行為,最常見的前驟。」 △談到實力的判斷問題,到底您所面對的人是否具備真正的履行實力,有時候免不了得靠您自己的「眼力」及「閱歷」了。「一個人的外表、裝扮、配飾、名片,以及言語的態勢等等,多少會誤導我們對他的正確評價。」社會上,很多人就會使用這一招,不是「虛張聲勢」,就是「扮豬吃老虎」。 △「當我們理性判斷人事物的靈魂被對方掌握或影響時,您就可能不經意地開始了錯誤的第一步。」可見,「和做得到的人簽約」,還真的不是那麼容易做得到呢! 下期精采內容預告: 第五講 認識契約書的基本架構 第六講 交易的第一步|搞清楚「當事人」 聯絡人: 莊小姐 聯絡電話: (02)8961-3981 傳真: (02)8961-3985